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图书馆电子资源(以下简称“电子资源”)的使用与管理,保障电子资源的合法获取、有效利用及版权安全,维护学校及全体授权用户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及各电子资源数据库商(以下简称“数据库商”)的授权协议,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电子资源,是指图书馆通过购买、租赁、免费获取等方式引进的,以数字形式存在的各类信息资源,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期刊、电子图书、学位论文、会议论文、专利文献、标准文献、数据库、音视频资源等。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体授权用户,包括在校教职工、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及其他经学校批准可使用图书馆电子资源的人员。
第二章 使用权限与范围
第四条 电子资源的使用权限仅授予本校授权用户,实行“一人一账号”管理模式。授权用户使用校园网登录图书馆电子资源访问系统。
第五条 授权用户使用电子资源的范围限于个人学习、教学、科研等非商业目的,不得用于任何营利性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有偿下载、转售文献、提供商业性信息咨询服务等。
第六条 电子资源的使用方式包括在线阅读、检索、浏览、合理下载及打印(单篇文献的合理数量)。下载的电子资源仅可用于本规定第五条限定的用途,不得擅自传播或用于其他非授权用途。
第三章 使用行为规范
第七条 禁止任何形式的账号共享与权限外泄行为。授权用户不得将本人校园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借给校外人员使用,不得在公共平台(如论坛、社交媒体、电商平台等)泄露账号信息,不得协助校外人员获取电子资源访问权限。
第八条 严格遵守电子资源下载规范,禁止系统性下载、恶意下载行为。具体包括:不得使用下载工具(如爬虫软件、批量下载插件等)批量下载电子资源,不得短时间内(通常为 1 小时内)高频次下载大量文献(单 IP 下载数量一般不超过 50 篇/小时,具体以各数据库商规定为准);不得下载整本电子期刊、整部电子图书或超出个人合理需求数量的电子资源;不得连续、重复下载同一篇文献或同一批次文献。
第九条 禁止违规传播电子资源。授权用户不得将下载的电子资源上传至非授权平台(如百度文库、豆丁网、各类论坛、网盘等),不得通过邮件、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向校外人员大规模转发电子资源,不得将电子资源用于非本校的教学、科研活动。
第十条 尊重电子资源的版权标识与使用说明,不得对电子资源进行破解、篡改、删除版权信息等行为,不得将电子资源用于任何侵犯著作权的活动。
第四章 违规行为处理
第十一条 图书馆对电子资源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对发现的疑似违规行为,将通过邮件、校园网通知等方式向相关用户发出预警提示,要求其限期说明情况并整改。
第十二条 对于确认的违规行为,根据违规情节轻重,图书馆将采取
以下处理措施:
1、首次轻微违规:给予口头警告,暂停电子资源访问权限 1-7 天,责令违规用户提交书面检讨及整改承诺;
2、再次违规或情节较重违规:暂停电子资源访问权限 15-30 天,在校园网进行通报批评,违规用户需参加图书馆组织的电子资源合规使用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恢复权限;
3、严重违规(如大规模商用传播、恶意攻击数据库系统、造成恶劣影响等):永久取消电子资源使用权限,将违规情况通报所在院系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由学校按照校纪校规进行进一步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 因用户违规行为导致数据库商暂停或终止我校电子资源访问服务的,图书馆将追究相关用户的责任,并视情况要求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授权用户在使用电子资源过程中遇到访问故障、权限问题等,应及时联系图书馆信息技术部(联系电话:0371-87541133;邮箱:tsgjsb@hhstu.edu.cn)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黄河科技学院图书馆负责解释。
黄河科技学院图书馆
2018 年 10 月 22 日